新生兒、早產兒不宜使用!咳特靈制劑說明書修訂
來(lai)源:國家(jia)藥監局 整理:粵藥君(jun)
8月28日,國家藥監(jian)局發(fa)布公告,決(jue)定(ding)對咳特靈制劑(包(bao)括顆粒劑、片劑、膠囊劑)說明書警示語、【不良反(fan)應】【禁(jin)忌】【注意事項(xiang)】和【藥物相互作(zuo)用】項(xiang)進行統一(yi)修(xiu)訂。
國家藥監局關于
修訂咳特靈制劑說明書的公告
(2020年第92號)
根據藥(yao)(yao)品不良反(fan)應評估結果,為進一步(bu)保(bao)障公(gong)(gong)眾用藥(yao)(yao)安(an)全,國家藥(yao)(yao)品監(jian)督管(guan)理局決(jue)定對咳特靈制(zhi)劑(包括顆粒劑、片劑、膠囊劑)說明(ming)書警(jing)示語、【不良反(fan)應】【禁忌】【注意事項】和(he)【藥(yao)(yao)物相互作用】項進行統一修訂。現將(jiang)有關(guan)事項公(gong)(gong)告如(ru)下:
一、所有上述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均(jun)應依(yi)據《藥品注(zhu)冊管理辦法》等有關(guan)規定,按(an)照相應說(shuo)明書(shu)修(xiu)訂(ding)要求(qiu)(見附(fu)件)修(xiu)訂(ding)說(shuo)明書(shu),于(yu)2020年(nian)11月20日前報省級藥品監(jian)督管理部門備案。
修(xiu)訂內(nei)(nei)容涉及(ji)藥品(pin)(pin)(pin)標(biao)簽的(de),應(ying)(ying)當(dang)一并(bing)進(jin)行修(xiu)訂;說(shuo)明書及(ji)標(biao)簽其他內(nei)(nei)容應(ying)(ying)當(dang)與原批(pi)準內(nei)(nei)容一致。在備(bei)案之日(ri)起生產(chan)的(de)藥品(pin)(pin)(pin),不(bu)得(de)繼(ji)續使用原藥品(pin)(pin)(pin)說(shuo)明書。藥品(pin)(pin)(pin)上市許可(ke)持有人應(ying)(ying)當(dang)在備(bei)案后(hou)9個月內(nei)(nei)對已出廠的(de)藥品(pin)(pin)(pin)說(shuo)明書及(ji)標(biao)簽予以更換(huan)。
二、藥品上市許(xu)可持有人應(ying)當對(dui)新增(zeng)不良反應(ying)發(fa)生機制開展深入研(yan)究,采取(qu)有效措施做好藥品使用和(he)安全性問題的宣傳(chuan)培訓,指導醫(yi)師和(he)患者合理用藥。
三、臨床醫師應當(dang)仔細閱讀上述藥(yao)品說(shuo)明書(shu)的修訂內容,在選擇(ze)用藥(yao)時,應當(dang)根據新修訂說(shuo)明書(shu)進行充分的獲益(yi)/風險分析。
四(si)、患者用藥前應(ying)當仔細閱讀藥品說明書,使用處方(fang)藥的,應(ying)嚴格遵醫囑(zhu)用藥。
五、各省級藥(yao)品監督管理(li)部(bu)門應當督促行政(zheng)區域內上述藥(yao)品的藥(yao)品上市許(xu)可持有人按(an)要求做好相(xiang)應說明書(shu)修訂(ding)和標(biao)簽(qian)、說明書(shu)更換工作,對違法違規(gui)行為(wei)依法嚴厲(li)查(cha)處。
特(te)此公告。
附件:
1.咳特靈顆粒處方藥說明書修訂要求
2.咳特靈膠囊(片)非處方藥說明書修訂要求
3.咳特靈顆粒非處方藥說明書修訂要求
國家藥監局
2020年8月21日
1、咳特靈(ling)顆粒處方藥說明書修訂要求
一、警示語應當包括:
本品含馬來酸氯苯(ben)那(nei)敏。
二、【不良反應(ying)】項應(ying)當包括:
1.精神神經系統:嗜睡、困倦、頭暈、頭痛等。
2.消化系統:口渴、口干、惡心、嘔吐、腹痛、腹瀉、胃不適等。
3.全身性反應:乏力、胸悶、虛弱、過敏反應等。
4.其他:皮疹、瘙癢、心悸等,有排尿困難個例報告。
三、【禁忌】項應當包括:
1.孕婦禁用。
2.對本品及所含成份過敏者禁用。
四、【注意事項】項應當包(bao)括:
1.本品含馬來酸氯苯那敏,不宜與其他含馬來酸氯苯那敏的藥品合用。
2.新生兒、早產兒不宜使用。
3.膀胱頸梗阻、甲狀腺功能亢進、青光眼、高血壓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。
4.哺乳期婦女慎用。
5.服藥期間不得駕駛機、車、船、從事高空作業、機械作業及操作精密儀器。
五、【藥物相互(hu)作用】項應當(dang)包括:
本品含馬(ma)來(lai)(lai)酸氯苯那敏(min),應注意馬(ma)來(lai)(lai)酸氯苯那敏(min)與其他成分的相互作用。
1.同時飲酒或服用中樞神經抑制藥,可促使抗組胺藥效增強。
2.可增強金剛烷胺、抗膽堿藥、氟哌啶醇、吩噻嗪類以及擬交感神經藥等的作用。
3.與奎尼丁同用,其類似阿托品樣的效應加劇。
4.與三環類抗抑郁藥物同用時,可使后者增效。
5.不應與含抗組胺藥(如馬來酸氯苯那敏、苯海拉明等)的復方抗感冒藥同服。
6.本品不應與含抗膽堿藥(如顛茄制劑、阿托品等)的藥品同服。
7.與解熱鎮痛藥物配伍,可增強其鎮痛和緩解感冒癥狀的作用。
8.與中樞鎮靜藥、催眠藥、安定藥或乙醇并用,可增加對中樞神經的抑制作用。
9.可增強抗抑郁藥的作用,不宜同用。
2、咳特靈膠囊(片(pian))非處方藥說明(ming)書修訂(ding)要(yao)求(qiu)
一、【不良反應】項應當包括:
監測(ce)數據顯示,咳特靈(ling)制劑有(you)嗜(shi)睡、困倦、口渴、口干、虛(xu)弱、乏力、頭暈、惡心、嘔吐、皮疹、瘙(sao)癢(yang)等不良反應報(bao)告,有(you)排尿困難(nan)個例報(bao)告。
二、【禁忌】項(xiang)應當增加:
對本品及所(suo)含成(cheng)份過(guo)敏者禁(jin)用(yong)。
三、【注意事項(xiang)(xiang)】項(xiang)(xiang)應當增加(jia):
1.本品含馬來酸氯苯那敏,不宜與其他含馬來酸氯苯那敏的藥品合用。
2.新生兒、早產兒不宜使用。
3.高血壓、心臟病、肝病、糖尿病、腎病等患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。
4.過敏體質者慎用。
四、【藥物相互(hu)作用】項應當增(zeng)加:
本品含(han)馬來(lai)酸(suan)氯(lv)苯(ben)那敏(min),應注意馬來(lai)酸(suan)氯(lv)苯(ben)那敏(min)與其他成份的相互作用:
1.不應與含抗組胺藥(如馬來酸氯苯那敏、苯海拉明等)的復方抗感冒藥同服。
2.不應與含抗膽堿藥(如顛茄制劑、阿托品等)的藥品同服。
3.與中樞鎮靜藥、催眠藥、安定藥或乙醇并用,可增加對中樞神經的抑制作用。
4.本品可增強抗抑郁藥的作用,不宜同用。
5.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生藥物相互作用,詳情請咨詢醫師或藥師。
3、咳(ke)特靈顆粒非(fei)處方(fang)藥說明(ming)書修訂要求(qiu)
一、【不良反應(ying)】項(xiang)應(ying)當包括:
監測(ce)數據顯示,咳特(te)靈制劑有嗜睡、困倦、口(kou)渴、口(kou)干、虛弱、乏力、頭(tou)暈(yun)、惡心、嘔(ou)吐、皮疹(zhen)、瘙癢等不良反應(ying)報告(gao),排尿困難個(ge)例報告(gao)。
二(er)、【禁忌】項應(ying)當增加:
對本品(pin)及所(suo)含(han)成份過(guo)敏(min)者禁(jin)用。
三、【注意事項(xiang)】項(xiang)應當增加:
1.本品含馬來酸氯苯那敏,不宜與其他含馬來酸氯苯那敏的藥品合用。
2.新生兒、早產兒不宜使用。
3.本品含蔗糖,糖尿病患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。
4.高血壓、心臟病、肝病、腎病等患者應在醫師指導下服用。
5.過敏體質者慎用。
四(si)、【藥物相互作用】項應當增(zeng)加:
本(ben)品(pin)含馬來酸氯苯那(nei)敏,應注意馬來酸氯苯那(nei)敏與其他成份的(de)相(xiang)互作用:
1.不應與含抗組胺藥(如馬來酸氯苯那敏、苯海拉明等)的復方抗感冒藥同服。
2.不應與含抗膽堿藥(如顛茄制劑、阿托品等)的藥品同服。
3.與中樞鎮靜藥、催眠藥、安定藥或乙醇并用,可增加對中樞神經的抑制作用。
4.本品可增強抗抑郁藥的作用,不宜同用。
5.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生藥物相互作用,詳情請咨詢醫師或藥師。